“google谷歌中国”退出中国的法律分析
北京时间3月23日凌晨3时3分,美国谷歌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在其官方博客上发表了有关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的博文。目前,google.cn已经自动跳转至google.com.hk,同时界面显示:“欢迎来到谷歌搜索在中国的新家”。
“google退出中国”事件引发了众多猜疑和不解,猜疑这是中美两国的政治较量,同时,也对google公司的“退出”行为甚为不解,同时,“google公司退出中国市场的动机的正当性和纯粹性也遭到广大网民怀疑。笔者对于政治不甚了解,不好妄加品论。在此,仅以法律人士的角度,从中国国内法的角度分析“google退出中国”的正当性。
一、google中国公司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应当受中国法律管辖。另据公开媒体报道,据称谷歌申请进入中国市场时,承诺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搜索内容中的不良信息进行屏蔽。因此,google中国既然选择了中国,就应当完全遵守中国的法律,这不仅关乎合法性的问题,更是中国主权的问题,因此,这点无需讨论。
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Google作为搜索引擎的服务提供者,一旦发现其搜索到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旧根据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这就是google公司具有审核的义务的法律依据。因此,“google中国”以拒绝对搜索结果进行审查的理由退出中国,并不具有其正当性。
三、事实上,对于互联网信息审查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尤其在涉及到国家主权、种族歧视、青少年保护、网络犯罪等敏感问题。据公开媒体报道,google搜索服务在英国、西班牙、泰国等国,就应为其搜索的结果与当地的军事秘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及垄断嫌疑等原因,被相关政府要求审查,并不是仅仅中国对google公司“特别照顾”。
四、google中国公司退出中国行为的法律意义是什么?Google中国声称“退出中国”,事实上,“google”在声明退出的同时,并没有终止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只不过其搜索引擎的服务器地址从内地转移到了香港,从法律角度看,“google中国”的中国法人地位并未消灭,因此说,“google中国”法人实体并未撤出中国,更未放弃从中国市场经营的机会。
五、当然,“google中国”的法律实体真的要撤出中国,也必须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其与合作伙伴的合同执行、员工离职、保险转移、清缴税款、清偿债务等相关清算事宜,经登记注销后,方能彻底撤出市场。
因此,“google中国”并未退出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