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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0(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1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60(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叶某某诉妻子朱某某侵害生育权纠纷案
【问题】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将腹中胎儿流产,是否侵害了丈夫的生育权?
【裁判要点】
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第1句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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