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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9(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0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9(苏州律师李旭婚姻法研读笔记)
赵某诉朱某离婚纠纷案
【问题】
原。被告调解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后原、被告复婚,复婚后因产生纠纷一方又起诉离婚,此种情形下调解离婚时各自分得的财产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裁判要点】
当事人调解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又复婚,复婚后一方起诉离婚,调解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份额应当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案例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案例解读司法解释丛书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0月第1  201110月底1次印刷  主编  罗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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