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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
发布日期:2008-06-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人大代表:应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

一边是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断档;一边是大量应届毕业生被司法考试拒之门外。3月10日,在辽宁代表团审议“两院”报告时,司法考试改革成为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说:“全省法院有编制13342名,空编1140人。特别是基层法院,由于人员少,有些地方根本构不成合议庭。我们不是不需要人,而是进不来人。”

  我国从2001年开始实行司法考试,对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促进司法人员录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被称为“中国第一难”的司法考试,通过率非常低。

  “尽管取得了司法考试合格证,想当法官、检察官还得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双重考试压力不小。”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戴玉忠建议,有关部门应完善司法考试制度,让多数正规院校毕业的法律专业人才能够进入司法机关。

  王振华建议,应适当调整司法考试制度,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已在检察院、法院系统内工作的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可采取积分制,类似自考一样,合格一门发一门证书,全部合格后即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对少数民族等边远地区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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