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程序
⑴、如果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作价入股时,土地使用者应首先向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出资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⑵、以集体农村土地使用权向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作价出资的,需要先办理集体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
⑶、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以非货币形式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因此,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
⑷、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后,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应当发生转移,即从股东名下转移至公司名下。《公司法》第28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的,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股东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在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资义务时,不仅应将所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交付于公司使用,而且还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使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