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认定程序
发布日期:2011-1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由各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组建,填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认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名称、负责人、从业人数、服务项目、就业特困人员确认表及劳动部门统一监制的《天津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明》、《就·失业证》和就业特困人员的材料证明等,报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认定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企业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企业管理处对报批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天津市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证书》及(副本),并向所在区、县工商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