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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登记
发布日期:2011-09-23    作者:110网律师
购买商品房登记
条目 内容
责任部门 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项目类别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对象:个人、单位范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如:(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2)买方若涉外,需出具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办理流程 1、持应提交要件到总咨询台排号——受理窗口(一楼5-8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房屋登记受理单——在房屋登记受理单指定的时间到一楼27号窗口排号——发证窗口(一楼28-38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总咨询台排号——缴费窗口(84-95号窗口)缴费——返回原发证窗口(28-38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返回原受理窗口(一楼5-8号窗口)领取退件告知单,按要求备齐要件后,另行申办。(备注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可在总咨询台领取;2、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在契税征收窗口办理;3、维修资金缴存证明在维修资金缴存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由失去方交纳〉、非住宅0.7%×成交价〈失去方和取得方各交一半〉);契税、维修资金由相关部门核收。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86279795
办公地点 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一楼5-8号窗口邮编:610015
网上咨询 //www.cdfgj.gov.cn/NetAffair/Default.aspx
办理状态查询 //www.cdfgj.gov.cn/NetAffair/BusinessQuery/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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