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兵律师被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聘请为第一届调解员
邹兵律师被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聘请为第一届调解员
邹兵律师被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聘请为第一届调解员
2011年9月10日,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聘任及业务研讨会在深圳中民时代广场B座16楼会议大厅举行,邹兵律师获聘为第一届调解员,聘期自2011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8日。
//www.szac.org/mediate/index.aspx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主导,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深圳市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发起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专司调解之职的常设机构。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主导,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深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深圳市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发起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专司调解之职的常设机构。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调解服务,和谐、高效地解决民商事纠纷。它将充分利用仲裁员和律师队伍中的人才优势,并聘请各行业的专家作为调解员,为当事人和平解决各种民商事纠纷提供一个良好的专业平台。
深
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将调解的便捷、灵活、民间等特点与仲裁裁决终局性、约束力相结合,通过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赋予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效力。它的设立,将
有利于迅速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讼累和成本,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既可为政府分忧,又可为深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调解中心调解的最大优势在于:当事人有权决定参加或退出调解、自愿选择调解员、调解地点和调解方式;调解收费标准低,调解不成功仅收取少许材料费和实际开支费用,调解成功可节省律师费,调解协议对接仲裁,经仲裁确认具有法院强制执行效力。
香港调解专家在培训班上的介绍:调解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实现仲裁或诉讼实现不了的当事人目的。
在调解员队伍确定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民商事纠纷等,当事人都可以向调解中心申请并选定邹兵律师为调解员,邹律师将依法公平公正调解,引导当事人分清是非、互让互谅、减少分歧、达成和解协议,争取实现争议各方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