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地区盗窃案被告人一审判决生效后第二天即予以释放
跨省跨地区盗窃案被告人一审判决生效后第二天即予以释放
2000年*月*日,高**等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建省南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人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友的委托后,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等工作,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一、与侦查机关沟通缩短侦查期限
在与福建省邵武市刑事侦查大队沟通过程中,本律师特别强调盗窃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金额较少(在会见高**本人时,他陈述盗窃金额确实较小),涉案次数不多,通过与办案人员沟通和辩解及其他大量工作,公安机关同意加快办案速度,并在两周内结束侦查程序。
二、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争取理想结果
在审查起诉,特别是审判阶段,本律师从嫌疑人的涉案金额较少,又是聋哑人,按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等方面为嫌疑人高**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再争取酌定的减轻情节,通过一系列工作,最终一审判决当事人几个月的刑事处罚。
判决生效后,本律师通知其家属到南平市邵武看守所去接高**,判决生效的第二天,当事人得到释放。
律师:周兴芳
二0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