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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经法19黄金考点总结(11)
发布日期:2011-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2.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商(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总结:广告代言人对虚假食品广告,负担无过错连带责任;

  考点十三

  瑕疵

  缺陷

  不具备用途,但是无危害结果。

  有危害结果

  违约

  侵权(竞合违约)

  买方告销售商,单告单;

  受害人告六连带,多告多;

  1年时效;

  2年时效,最长10年。

  可附带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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