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经法19黄金考点总结(11)
发布日期:2011-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2.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商(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总结:广告代言人对虚假食品广告,负担无过错连带责任;
考点十三
瑕疵
缺陷
不具备用途,但是无危害结果。
有危害结果
违约
侵权(竞合违约)
买方告销售商,单告单;
受害人告六连带,多告多;
1年时效;
2年时效,最长10年。
可附带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