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考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10)
发布日期:2011-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六、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一)区别
1、保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3、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皆承担过错责任,但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管物损害时承担责任。
十七、居间合同
(一)居间人义务
1、忠实报告义务
2、保密义务
(二)报酬及费用请求权
1、居间成功的,有报酬请求权,但居间费用自理
2、在报告居间中,由委托人支付报酬;在媒介居间中,由居间促成的合同当事人平均分担报酬。
3、居间失败的,无报酬请求权,但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