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考复习合同法名师讲义(3)
发布日期:2011-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五、效力有瑕疵的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之种类
(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2、撤销权的行使 <法律教.育网提供>
撤销权必须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确认。
(二)无效的合同
1、 无效合同的种类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
(2)当事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订立的合同
(3)当事人违反国家特许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4)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
(5)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