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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某因与古某在深圳高交会期间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古某申请成为武某在福田区的独家加盟商。合同签订后,古某又反悔,拒绝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武某要求委托何带勇律师起诉,追究被告古某的违约责任。
接受委托后,何带勇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指导委托人收集和完善证据。但委托人武某因嫌麻烦,没有按照何带勇律师意见收集全部证据,加上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法官认定错误的原因,导致一审败诉。
在代理武某提起上诉后,何带勇律师要求武某提交了全部证据,加上何带勇律师的努力,最终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要求被告古某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经过何带勇律师的努力,委托人武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8)MS64-391-632”档案内。
深圳商报相应报道:《合同签了反悔 法院判赔15万》
//szsb.sznews.com/html/2008-04/04/content_1198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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