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外国人居留证的变更
发布日期:2010-12-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条件、时限:
居留许可证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偕行人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向居留许可证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证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发生变化的,须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对由一城市迁往另一城市的,由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计算机系统内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修改。
承办机构及电话:出入境管理科 (0909)2313581-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