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单位或个人
办理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审批程序:收到审查报批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要求的,送交有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最后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逐级审核上报。
承办机构及电话:耕地保护利用科 (0909)231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