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师资格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⑴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⑷由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⑸母语为汉语的人员(含民考汉),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母语为非汉语的 人员(含汉考民),要提交《汉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要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⑺《申请人思想 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原件);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