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中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