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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形象自己要珍惜
发布日期:2010-12-03    作者:李征律师

律师的形象自己要珍惜

李征律师发布于 2005年11月13日 20时18分 | 已阅读: 885 | 发表评论
在中国做律师,原本很开心。
想想,这么年轻的职业,这么神圣的职责,
历史,就这么成全了我们。
律师是什么人?是匡扶正义,仗义直言的君子?还是虚情假意,巧舌如簧的小人?是德才兼备,高尚无畏的榜样?还是阴险狡猾,唯利是图的垃圾?
人们,就这么观察着我们的举手投足,大众,就这么评判着我们的一言一行。
在中国做律师,难免不郁闷。
执业中的风风雨雨,生活中的坎坎坷坷,
现实,就这么磨练着我们。
如果,我们希望得到社会的公认,得到应有的尊重,
那么,我们必须百倍的自律,维护这一高尚职业的尊贵。
如果,我们不能平等的对待自己,也不能平等的对待他人,或卑躬屈膝或狐假虎威,
那么,我们人虽在,名已亡,
社会,将无情的把我们抛弃。
如果,我们能做到不屈,不移,不淫,不骄,不躁,
那么,中国法制史上,必将大写律师------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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