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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0-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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