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考试中,法制史部分是考察分数最少的科目,每年的分值在10分左右。法制史部分分为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两个方面,此部分的考题基本上全部来自三大本,认真阅读就可以拿到不错的分数。
外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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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
2008年试卷一第11题 |
罗马法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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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试卷一(延)第10题 |
罗马法的重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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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试卷一第12题 |
古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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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试卷一第20题 |
罗马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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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试卷一第8题 |
罗马法的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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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
2008年试卷一(延)第57题 |
《十二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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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试卷一第61题 |
《国法大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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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试卷一第34题 |
罗马法的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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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
单选 |
2007年试卷一第13题 |
英国陪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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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试卷一第17题 |
衡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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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
2008年试卷一第59题 |
各国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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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试卷一第64题 |
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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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试卷一第65题 |
各国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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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 |
2003年试卷一第85题 |
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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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
单选 |
2006年试卷一第19题 |
德国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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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试卷一第18题 |
《法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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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试卷一第18题 |
大陆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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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
2003年试卷一第37题 |
《德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