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指南
发布日期:2010-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于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指导,法律教|育网认为大家应该先了解一下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和程序。
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命题分为五个阶段:征题、审题、选题、定题、拼题。
所谓征题,顾名思义就是征集司法考试试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以往的司法考试各科题库中抽取,一种是命题人或各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等出题。征题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第二个阶段是审题,对征集来的题目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符合规定。审题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进行。第三个阶段是选题,从通过审查符合规定的题目中选取试题,司法考试的真题基本上从这个阶段就有了雏形,通过选题就把当年司法考试的大体基调定下来。没有被选为当年考试的试题会放在题库中作为今后司法考试的备选试题。第四个阶段是定题,由司法部及命题专家对选好的试题做最后确定,不排除在这个阶段会换一些题。在定题结束后,有司法考试标准试卷两倍的试题供拼题老师选择。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拼题,把定好的试题按照司法考试的试卷结构进行“拼装”,一般会拼两套试卷,一卷作为考试正选试卷,另外的一套作为备用试卷,在出现状况的时候替代正式试卷使用。
司法考试第二卷考察的科目有刑法,卷二的命题近些年有重理论化的趋势。
从2005年司法考试开始,刑法的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得当年很多考生的刑法部分丢掉很多分,当年年底发现刑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由02年到04年的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变为注重刑法理论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最近两年的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人稳定在张明楷、陈兴良和周光权三人。张明楷的有些观点是比较前沿的,推荐大家看看他编写的《刑法学(第三版)》。陈兴良老师的命题特点是考察“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罪名,比如近年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关于盗窃与侵占的辨析问题。正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考生要对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更说明了解司法考试命题者观点的重要性,说白了谁出题谁就有话语权!考生不能用批判的眼光做题,法律|教育网要用迎合命题人的观点去做题。通过对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题库中近几年司法考试试题的归纳我们发现,考试中的一些案例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陈兴良老师主编的《刑法案例教程》,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修改了不少分则中的条文,所以这些被修改的条文也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