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0年司法考试考生应注意紧跟社会热点
发布日期:2010-07-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梳理知识体系
考生经过前期的复习,基本掌握了司法考试中的基础知识理论。对个部门法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但是考生的大脑里面尚没有形成清晰地知识体系,各知识点经常混杂在一起,在做题的时候不能清晰地看出试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同时对相似知识点经常混淆。
因此考生在第二阶段应当加强对自己前期复习的知识点的梳理,注意比较分析相似知识点的区别,同时将部门法大纲僚属于心,建立一个清晰地知识体系。
二、进行自我检测知根知底
有很多考生经过第一轮的复习之后往往自我感觉良好,感觉对每个知识点都比较清楚,因此放松大意,固步自封,觉得能够赢取司法考试的胜利,殊不知考生对知识点的清楚,仅仅体现在“面熟”,尚没有达到“熟知”的地步。在做试题的时候,考生就会发现自己不仅仅有很多盲点,同时对面熟的知识点没有能够进行准确的记忆,从而导致答题不够全面,造成失分。
因此该阶段考生应该进行一下自我检测,找一套高水平的试题,来检验一下自己前一段时间复习的情况。寻找自己的盲点,同时查找自己的模糊点,进行亡羊补牢。
三、疑问及时解答
在考生的复习过程中,随着知识点的丰富,疑问也随之产生。考生对司法考试不可能全面的掌握,因此就会有很多的疑问,在产生疑问的同时考生应该及时的对其进行解惑,否则日积月累,不利于后期的冲刺。
四、紧跟社会热点
很多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往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容易导致考生闭门造车,把握不住当年司法考试的命题方向。考生在复习之余,应该经常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当年司法考试的热点问题,及命题组成员的研究方向。从而抓住重点,逐个突破。
司法考试中主观题经常会涉及到社会热点,考生更应当重视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