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留置范围:
所有的合同。
二、留置的条件:
1、积极条件:
a. 债权已届清偿期。
b. 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c.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消极条件:
a. 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而得。但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b. 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善良风俗。
c. 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
三、留置权人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a. 留置标的物。
(一)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二) 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
b. 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c. 请求偿还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 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2、责任:
a.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 留置权人在留置期间,未经留置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留置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债务履行:
a. 须给债务人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
b. 债权人未按上述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d.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法条]
《物权法》
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二百三十三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二百三十四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法律教 育网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二百三十七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八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二百三十九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二百四十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担保法解释》
108、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110、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
113、债权人未按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
114、本解释第六十四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留置。
[配套练习]
张三拥有一辆赛车,分别依法在其上设定了留置权,法律教/育网抵押权和质权,那么三种担保物权的效力应当怎样认定?
A.质权人优先于留置权人受偿
B.抵押权人优于质权人受偿
C.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D.留置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答案与解析]
答案:BCD
《物权法》第239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留置〉已登记的抵押〉质押〉未登记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