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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我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
发布日期:2010-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体系】

  【考点】

  1、基本权利的主体(公民)


出生取得

我国采取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具体判断方式如下: (1)首先看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无论本人出生在哪里,本人具有中国国籍。但是,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外国,并且根据本人出生时的外国法律,本人具有外国国籍的,由于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本人不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均为无国籍人,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本人具有中国国籍。

继有取得

外国人加入我国国籍需符合: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本人自愿及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2)本人定居在中国;(3)有其他正当理由。

退出

退出后还可以再次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处理机关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 (1)在国内是申请人居住地的县、市公安机关;(2)在国外是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批准机关:公安部

  【练习】

  2002年第87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2006年第14题: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2、主要的基本权利

类型

内容

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6大政治自由: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分为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两种。)

宗教信仰自由

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自由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

禁止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检查外。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物质帮助权

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 基本权利效力的特点:

  1.效力的广泛性

  2.效力的具体性

  3.效力的现实性。

  4.效力的可诉性。

  二 限制基本权利:

  限制基本权利的范围,使之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构成权利滥用。

  1.剥夺一部分主体的基本权利

  2.停止行使某种权利

  3.出于社会公益,对基本权利特殊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如军人和公务员的政治权利进行限制。

  限制基本权利的基本形式:

内在的限制 基本权利本身的限制:从基本权利概念的本身进行必要的限定。
通过具体附加的文句对其范围进行限定。规定言论自由时要求遵循社会公德。
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宪法的限制:又称基本权利的宪法界限。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法律的限制:法律的一般保留(适用于所有基本权利)、法律的个别保留(适用于个别的基本权利)。我国是一般保留的形式。

  基本权利与人权: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区别在于:(1)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上的权利;(2)人权有 道德效力,基本权利是制度保障,效力和领域受到限制;(3)人权是价值体系,而基本权利具有具体性。(4)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源于人权。

  △ 人身自由里边加上了生命权:自然法意义的权利、最高价值、国家富有保护生命权的义务、为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提高社会成员的宪法意识。

  生命权的具体内容:1.防御权2.享受生命的权利 3.生命保护请求权4 生命权的不可处分性,同时表现为一种法律义务。

  主体是自然人,并不仅仅是公民的权利。生命权是基本权利价值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

  【练习】2002年第8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2002年第42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2003年第10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2003年第42题: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2003年第43题: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

  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权利

  D.人格尊严

  2004年第7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04年第10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2004年第57题: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2004年第85题:某县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县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县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2005年第60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2007年第60题: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 家提出请求的权利?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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