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10-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1、调整对象;
2、调整方法。
(三)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不包括本国历史上已经宣布废止的法律,也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颁布、但还尚未生效的法律。
(三)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或称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
(三)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四)尽管当代中国实行“一国两制”,存在不同法域和不同法系的法,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