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10-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他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生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律。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法律规范形成法律部门后,由法律部门构成的体系。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代中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
【真题回顾】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答案:D
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下述哪些?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B.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
C.婚姻法、仲裁法、律师法、商法
D.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
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