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事件:新闻报道的真假之辩
发布日期:2010-0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中央级媒体发起重头批评报道
今年3月17日,东北网等国内一些新闻网站转载《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山西近百名儿童疑因注射问题疫苗致死致残”七篇系列报道(分别为山西疫苗乱象、病因何在、大量疫苗高温暴露、高温疫苗的背后、疫苗垄断利益揭秘、“卫生部企业”真相、高温疫苗举报风波),揭露山西省疾控中心违背国家规定,撤消生物制品配送站,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并将该中心交给“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经营,出现问题疫苗。从2008年开始,山西省内有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该报道随即引起网友乃至社会公众的强烈反映。
中国经济时报隶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中央行业报。其首席记者王克勤,素以深度调查采访著名。这篇报道之所以能够引起关注,与今年两会强调“民生”的浓烈主题、攸关婴幼儿生命健康和广大人民的殷切期待不无关系。
根据已经报道披露的情况,2007年中央电视台曾经采访过此事,但报道因故未能播出。而且,中国青年报也曾刊发过类似报道。可以说,这是新闻媒体和记者的一次接力长跑,是合法的采访报道。
当然,这篇指名道姓进行批评的新闻报道,尽管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但是否属实,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对于广大读者而言,这是一篇可能是真也可能存疑的消息。它的验证,需要各方面的反应和时间。
二、被批评者迅速回应
就在3月17日报道发表的当天下午,山西省卫生厅旋即通过新华网表示,该问题早在2007年部分网站就做过报道,2008年11月卫生部调查组来山西调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对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目前,山西省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新华网当晚20:53再次发表山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访谈,称这些报道基本不实。如其中所述有关人员曾多次到卫生部门上访反映接种疫苗后的异常情况,省级专家组鉴定认为不属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对有关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伤致残儿童,山西省卫生厅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
当晚21:15,中新社报道,卫生部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情况,并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卫生部称,此前曾有媒体做过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道,该部于2008年11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谓“高温暴露”疫苗依法进行抽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11月在对疫苗进行例行检查时,也抽检了所谓“高温暴露”流感疫苗,检测结果全部合格。2008年11月,卫生部对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显示,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因接种二类疫苗后出现不适到山西省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的儿童共11例,仅1例鉴定为异常反应,但不属于所谓的“高温暴露”期间提供的疫苗。
3月18日,新华网发表《还原“山西疫苗事件”的真相--新华社记者关于“疫苗事件”的访谈》。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称,已对报道涉及的15名儿童进行调查核实,查实10人,只有1人被鉴定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但不属于报道所说“高温暴露”疫苗,并称“高温暴露疫苗”抽检结果全部合格。该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称疫苗冷藏车两年前确有一次坏了,运输疫苗的冷藏车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记录温度,违反储藏规定的疫苗都不能使用;如果疫苗长期在高温条件下保存,对预防疾病的效果会有所降低;疫苗贴标签是为了对使用者负责,和垄断不垄断没有关系。专家介绍,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在接种时间、疫苗种类、地域分布上未出现疑似异常反应聚集性。一名患儿家长和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说,2008年底,省卫生厅出具一份文件,表示孩子接种疫苗没有问题,不属于“高温曝光”的那一批次疫苗,该儿童2008年3月份出现的症状与疫苗接种无任何因果关系。
这一次,山西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同是新闻报道的批评对象。他们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做出回应,显然值得肯定。不过,对于一家新闻媒体花费数月做出的深度调查报道,本着为民负责的态度,被批评者若仅仅是断然否定或者老调重弹,当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这样的公共信任危机面前,政府机关表现出最大的诚意,方为上策。
三、批评者的再回应和媒体的对垒
3月18日晚,针对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新华网的上述报道,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三点声明:1.山西省卫生厅称“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却未联系本报要求提供患儿的真实姓名等线索,对其说法表示怀疑,也对该厅在尚未展开调查的情况下即宣称“报道基本不实”表示强烈异议。2.本报报道并未说近百名患儿的死、伤必定系由疫苗导致,但长达半年的调查采访收集到了70多名患儿的病历等相关资料,面访其中36名患儿家属,掌握了大量证明山西省疾控中心存在高温暴露疫苗、官商合谋垄断疫苗市场等问题的证据,必然可以得出疫苗品质可疑的推论,并且不能排除这些问题与几十名患儿的死、伤存在内在相关性的可能。3.疫苗安全攸关数千万婴幼儿生命健康,本报报道十分审慎,愿对报道涉及的全部事实承担法律责任。期望有关方面展开客观公正、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作出令公众满意的处理。
似乎可以说,中国经济时报对于自己的报道是审慎和确信的。相比之下,新华网的报道难免给人以轻率之感。因为它毕竟不是山西省卫生厅和卫生部的专有媒体,而是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应该有自己的专业调查和判断,而不能“有闻必录”。被批评者诚然有通过新闻媒体发言和辩驳的权利或权力,但新闻媒体也应当有自己立场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不做特别声明,发表言论的新闻媒体当然是赞同该言论的。新华网以记者访谈的形式发表山西省卫生厅的辩驳,而没有进行另外的评论和说明,无疑给人一种承认“报道不实”印象。
那么,这样的媒体对垒,胜负究竟何如呢?且看形势的继续发展。
四、全国各地媒体的深入追踪
3月18日,北京《法制晚报》报道,山西疫苗经营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早于两年前已搬离注册地,具体去向不清。拨打华卫时代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3月19日,山东《鲁中晨报》、湖北《武汉晚报》报道,山西本地媒体均被通知不允许对此事件进行报道,许多知情的当地官员都在这样评论“如果不是几年来陈涛安不断的举报,山西问题疫苗事件不会引起上级的重视。”目前,数十名受害孩子家长正赶赴太原,欲就问题疫苗事件反映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也发表长篇访谈:《对话山西疫苗事件报道者:报道属实期待中央介入》。
3月20日,广东《信息时报》发表《山西问题疫苗举报人博客撰文直指官员涉案》报道,称曾于2007年12月3日以《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报道率先揭露山西疫苗问题、引起巨大反响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3月17日在搜狐博客发表题为《我所知道的山西疫苗案真相》的文章,讲述北京华卫公司2003年注册资金仅50万元,却在2006~2007年22个月中创造近1个亿的利润的故事,它致富的具体做法是:山西省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由华卫董事长田建国任主任,华卫与山西省疾控中心2006年1月1日签署协议,为期5年,以每年380万元承包配送中心,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配送中心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成立分中心;2006年6月开始,北京华卫推出山西疾控专用标签,贴在所有配送疫苗盒子上,之后山西卫生厅下文要求必须用配送中心配送疫苗,贴“山西专供”标签。记者对比发现,王克勤的报道与刘万永2007年报道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在受害者的调查情况上有一些新进展。
3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称,山西卫生厅就疫苗事件调查一天就得出结论,引发公众和媒体质疑。
象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这样的中央级党报,象广州日报这样的地方党报以及各地都市报,多数都支持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而少有质疑的声音。这种几乎一边倒的新闻报道格局,是人们通常所熟悉的。新闻界谓之为“跟风”或“炒作”,或者叫“群起而攻之”。那么,相较而言,新华网的卓尔不群,倒也不算坏事。有对垒,真相才能越辩越明。
五、被批评者再度回应和媒体的再度深入追问
3月22日,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巨宪华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山西省的疫苗监管是严格的,疫苗质量是有保障的,广大群众可以放心地为孩子接种疫苗。正在对疫苗问题进行调查,省卫生厅疾控中心原负责人在疫苗招投标方面违规,收受疫苗销售商27万元购买私车。
3月23日,上海《第一财经日报》和湖南《潇湘晨报》报道,山西问题疫苗事件发布会仅持续10余分钟遭抗议。华商报报道,山西问题疫苗上访家长称被要求别搞小动作。上海《东方早报》和北京《京华时报》报道,山西宣传部否认原疾控中心主任被双规、逃跑。《新京报》报道,山西进京索取注射疫苗后患病儿童名单。3月24日,四川《成都晚报》报道,山西问题疫苗事件两名家长就遭短信威胁报案。中国经济时报称将在合适时机提供疫苗患儿资料。浙江《钱江晚报》报道,山西组织专家重新分析15名疑似问题疫苗病例。3月25日,《法制周报》报道,家长称曾向山西疾控中心反映疫苗问题却遭骂。《郑州晚报》报道,家长上书山西省委要求还原问题疫苗事件真相。《东方早报》报道,山西版疫苗鉴定结果出炉。
山西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可谓及时雨,不过没有下透。既然已经承认存在部分问题,那就不能在百分之百地拍胸脯说疫苗没问题。这种挤牙膏式的新闻发布会,使政府的公共形象大打折扣。新闻发言人如果不具有对待公众和媒体的诚意和善意,则有违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衷。
3月26日,人民网报道,卫生部称,有关预防接种的信息发布要谨慎,医疗机构个人不能对疫苗异常反应作结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报告。《新京报》报道,卫生部称上市疫苗总体安全异常反应不可避免。《羊城晚报》发表《长子注射疫苗后智力下降小儿喝三鹿奶粉肾结石》报道,再次详述某患儿家长的不幸遭遇。
3月27日,黄河新闻网报道,山西省部署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月28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在黄河新闻网上发表评论《要用科学理性态度认识和使用疫苗》,称“部分媒体关于我省疫苗的报道出现以后,引起不少网友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核查,妥善进行处置。事实证明,我省疫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是合格的,是可靠的,广大人民群众尽可以放心使用。”评论说,“一些网友的不同认识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涉及到我们是否在用科学的、理性的态度认识疫苗、使用疫苗。权威专家以大量鲜活的事例告诉广大网友,我省疫苗接种管理工作愈来愈规范有序、安全可靠,疫苗接种是一项专业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而认识疫苗和使用疫苗同样需要科学的、理性的态度。任何非理性的、非科学的态度,都是不足取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3月28日的《瞭望新闻周刊》刊发文章《警惕疾控领域成腐败高发区》,称“山西疫苗事件”引网民高度关注,希望中央介入调查,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绝大多数网民对所谓卫生部属企业华卫公司为什么能够垄断山西疫苗市场质疑最多,对山西卫生厅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北京华卫时代公司进入山西疫苗市场,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的说法很反感,认为事情绝不是招标程序不严格这么简单。相当多网民表示,这其中深藏着腐败,深藏着权钱交易。3月29日,《广州日报》报道,中华医学会专家抵山西介入疫苗事件调查,北京《中国经营报》报道,山西疫苗基本结论存争议,卫生部专家约见举报人。4月1日,北京《民主与法制时报》发表评论《山西问题疫苗背后的“四个焦点问题”》,称“山西疫苗”已经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而山西省政府的新闻发布,无疑会让公众对山西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山西疫苗的背后四个焦点问题:疫苗主管部门有失职渎职之嫌、山西省疾控中心监督查处不力、疾控中心原主任栗文元出国不归有贪官外逃之嫌、有关部门有掩耳盗铃之嫌。
政府机关与媒体之间的攻辩犹未停息,因为事实真相远为查明。由此可见,作为政府机关的被批评者,其发布的信息因难以取信于公众和媒体,始终处于被动的应对地位。而网民等公众和媒体的层层追问,不过显示了一般人的常识性判断。所以,在专业的新闻媒体和具有常识的公众面前,被批评的政府机关等对象,应当学会拿出基本能够合理的事实和解释,才能避免往往是步步为营嗟何及的可悲境遇。毕竟,公然造假的新闻媒体绝对不敢如此对垒,尽管所有新闻报道的事实一定会与实际有所出入,但毕竟是程度上的不同,而不是事实的有无。
六、暂时的权威结论
4月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工作,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4月5日,卫生部网站发布消息,卫生部6日将开发布会通报山西疫苗事件。
4月6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有关情况。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纷纷对此进行现场报道。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中华医学会共同组成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发布三点结论:
第一,报道所涉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但均未接种过报道所说“贴签疫苗”。
第二,“贴签疫苗”(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在2007、2008年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抽检均合格。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也未出现聚集现象。
第三,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违规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山西省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调查。
至此,争议的新闻报道所报道的事实,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当然还不是大部分的确认。人们将期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结果。但是,毫无疑问,王克勤的报道,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是,它使我们重新审视疫苗的安全问题。这或许才是这篇报道的真正目的。中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善待媒体,就是要充分认识新闻媒体在现代社会的舆论功能和角色地位。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需要吃饭和吸引眼球,但它的天职和使命是凝聚人心、监测环境、造福人民。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应当相信媒体的善意,诚恳地对待媒体的批评和信息需求。
山西疫苗事件的发酵,显然有赖于我国互联网传播媒体的自由和发达。它体现了我国政府重视互联网新闻传播自由的指导思想。新浪网新闻中心做了“问题疫苗疑致山西儿童死亡专题”。这种门户网站的新闻聚合功能,传统媒体往往难以望其项背,它凝聚了亿万国人的智慧和双眼。对待他们,又有哪一个政府机关可以轻视呢?
【作者简介】
阚敬侠,法学学士、民法学硕士、新闻传播学博士。
【注释】
这篇文章是本人在病中草就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当然,逻辑难免不是很好,文辞也未必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