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毒杀双亲 二审终审改判死缓(新安晚报 2009年9月15日报道)
因将家里的房产证偷去抵押贷款用来挥霍,被父母发现后不满被批评,19岁的张某竟对父母动了杀机。今年2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张某死缓。
儿子杀害双亲
2008年10月13日,张某的父母被发现死在家中。警方经过调查,很快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张某归案后,向警方供述称,2008年10月12日,他托朋友弄来一包老鼠药,后来放入汤中,让父母食用。父母出现中毒症状后,他持水果刀猛刺父母,致父母当场死亡。
张某为什么要杀害亲生父母?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张某私自将家中的房产证抵押贷款,款项被其出借和挥霍。父母发现后,对儿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因此怀恨在心,产生杀死父母的念头。
今年2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奶奶为孙求情
尽管孙子犯下了如此深重的罪行,张某的奶奶还是割舍不下对孙子的爱。一审宣判后,她向法院请求说,她已经失去了儿子,不想再失去孙子,希望法院能够不要判孙子死刑。
“被告人的奶奶、姑姑等亲属希望能够对他从轻处罚。”张某的辩护律师赵志恒告诉记者,17年前,当张某还是个孩子时,他的母亲就用刀砍婆婆,“我们应该看到被告人从小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赵志恒律师建议法院在量刑时注意这些特殊情况。
张某提起上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张某所犯的故意杀人罪发生在亲属之间,且其祖母及其他亲属多次要求不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张某归案后能坦白罪行,有悔罪表现,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月峰 何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