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王科峰律师等人代理山东聊城拆迁一案被全国各大媒体报道
发布日期:2010-02-11    作者:孙新律师
2009年12月上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陈庄村数名村民委托,委派本所王科峰、段国华、屠讯等六名律师办理陈庄村拆迁一案。
接受委托后,王科峰律师、段国华律师、姚曦律师、屠讯律师、张建徽助理等人前往聊城,现场调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办案律师三次走访了陈庄村的数户村民,实地查看了村民房屋的现状,并在广大村民的陪同下,在拆迁指挥部现场向区拆迁指挥部负责人闫文生主任询问了此次拆迁的相关情况。之后,办案律师与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有关领导、柳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会谈,了解政府方面和拆迁人的相关情况并向政府提出了解决本拆迁纠纷的处理意见。办案律师为依法履行职责,还做了其他大量工作。
2010年1月开始,该案件被在北京和外地的全国各大媒体竞相报道,引起较大反响。据不完全统计,报道该案件的有如下各家媒体:
1.电视媒体:
央视新闻频道2010年1月1日(//v.ku6.com/show/eRPXu0uYym4HrBWy.html
东方卫视2010年1月1日(//v.youku.com/v_show/id_XMTQzMjY2NDA0.html
齐鲁电视台2010年1月1日(//v.youku.com/v_show/id_XMTQyNjg2MDc2.html
安徽卫视2010年1月1日(//v.youku.com/v_show/id_XMTQyNzg4NzY0.html
广西电视台2010年1月1日(//v.youku.com/v_show/id_XMTQzODY2NTg0.html)  
2.广播媒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0年1月1日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2010年1与8日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2010年1月1日
成都广播电台2010年1月4日
3.报纸媒体:
新京报——2010年1月1日、2日《山东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不拆迁遭株连》《亲属拆迁株连干部背离政治常识》
扬子晚报——2010年1月3日《拆迁“株连”的根子是“权力通吃”》
武汉晚报——2010年1月4日《《阿凡达》和暴力拆迁》
广州日报——2010年1月1日《亲属不拆迁 干部被开?》
重庆晚报——2010年1月2日《因亲属不拆迁 区政府要开除40名干部》
济南时报——2010年1月2日《亲属不拆迁 干部遭株连》
鲁中晨报——2010年1月4日《拔钉子,以株连的方式》
燕赵都市报——2010年1月2日《有多少株连可以重来》
羊城晚报——2010年1月4日《让公职归公职,拆迁归拆迁》
淮海晚报——2010-1-2 《干部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
钱江晚报——2010-1-2   《亲属不拆迁,开除你公职》
4.网络媒体:
搜狐——2010年1月1日《山东聊城40名干部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公职》
2010年1月11日《拆迁怪招拆迁语录 终结拆迁概念废止荒诞剧本》
网易——2010年1月5日《拆迁项目合理合法 何须上演“连坐制”?》
新浪——2010年1月4日《李晓亮:祛除权力生态中的株连瘾》
人民网——2010年1月4日《羊城晚报:让公职归公职,拆迁归拆迁》
新民网——2010年1月2日《山东聊城拆迁中采用“株连”手段》
中华网——2010年1月1日《山东聊城40名干部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
中国新闻网——2010年1月1日《山东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
腾讯网——2010年1月1日《山东聊城40名干部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
2010年1月4日《让公职归公职,拆迁归拆迁》
凤凰网——2010年1月2日《惊闻“让你蹲监狱”成新年第一声问候》
扬子晚报网——2010年1月1日《山东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等。
5.视频网站
优酷网:2010年1月2日《聊城劝亲属拆迁不力40名公职人员将被开除》
//v.youku.com/v_show/id_XMTQzODY2NTg0.html
土豆网:2010年1月2日《聊城:劝亲属拆迁不力40名公职人员将被开》
//www.tudou.com/programs/view/r_UwC6vmg5Q/
酷六网:2010年1月2日《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亲属不拆迁公职人员就开除》
//v.ku6.com/show/eRPXu0uYym4HrBWy.html
2010年1月7日《山东聊城;拆迁株连40工职人员》
//v.ku6.com/show/RA2eOwBG1eY17FC-.html
56网:2010年1月3日《聊城:亲属不拆迁干部将被开除公职》
//v.ifeng.com/society/201001/bdec9813-04ef-48f2-84cf-3d77cbd5f422.shtml
凤凰宽频:2010年1月1日《聊城新规:抗拆迁公职人员亲属受牵连》
//v.ifeng.com/society/201001/bdec9813-04ef-48f2-84cf-3d77cbd5f422.shtml
QQ视频:2010年1月4日《亲属不签拆迁协议公务员将株连被开除》
//news.qq.com/a/20100104/001111.htm
 
在该事件被报道后,我们在网上查到了这样几条信息:
1、聊城市东昌府区的回应——“当日,东昌府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凯生表示陈庄村拆迁完全是一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
至于区里要求有关公职人员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区里工作大局协助做好拆迁动员工作,引起了个别群众的误解。但是区政府及政府领导绝没有在任何场合研究并说过“因本人及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公职”。”
一般说道维护大局的时候,就会说到要牺牲个别人的利益,至于这一次牺牲的是有关公职人员的工作还是陈庄村村民为了区里的发展,牺牲掉自己的房子,就不得而知了。而这项工程是不是群众拥护,民心所向,我们最应该听听陈庄村村民的声音。不过,正如网易一篇评论所说:“稍有常识的人就会提出质疑:如果项目合法,政策合理,民心所向,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甚至撕破脸皮吗?”
2、百度贴吧上一篇关于陈庄村拆迁动员会的报道——
1110日,我区召开陈庄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陈庄拆迁安置工作……
孙孟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陈庄拆迁安置工作,坚持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树立一个理念,坚持三项原则,把握三个关键”。树立一个理念: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的原则,使广大群众真正理解和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二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国家的有关法规进行操作,不得逾越和违反;三是要坚持群众工作为主的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站在群众的角度来看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让群众自觉自愿地配合拆迁改造。把握三个关键:一是阳光操作,要公开拆迁安置政策、程序,公开补偿标准,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操作;二是合理补偿,该补给群众的要一分不差地补给群众,不该补的要坚持原则,坚决不补,确保补偿工作公平、公正、扎实、稳妥;
律师短评:从讲话内容来看,领导还是很为老百姓着想的:“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只是,碰巧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都没能领会领导的讲话精神;碰巧领导在一个多月当中也未能发现手下没有按照自己当时讲话的精神办事;碰巧群众对于领导要求公职人员协助拆迁工作产生了误解。毕竟,世上巧合年年都有的,今年聊城稍微多了点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项政策当然同样适用于陈庄村,这里的父老乡亲们的生活也应受到保障,乡亲们都想安安稳稳的在自己家过个好年啊。民生保,则民心顺;民心顺,则天下安。安居乐业,是百姓心中之愿;祥和太平,是国家民族之福。
目前,拆迁工作还处于僵持之中,希望这个案件能够早日得到妥善的解决,使陈庄村的乡亲能够安居乐业,使聊城市的发展能够更加迅猛快速。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