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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理论研究应实施精品战略改变量少质弱
发布日期:2009-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充分看到检察理论研究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参加第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的代表对高检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关于“研究成果量少质弱,参加重大学术活动人少声弱,一些事关检察制度根基的基础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的判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据了解,去年一年全国检察人员共发表458篇检察基础理论文章,其中发表在检察系统以外国家级权威报刊的仅2篇,发表于知名期刊的也只有14篇。撇开质量姑且不论,单从数量上看,这样的规模远远不足以在检察系统之外特别是法学界产生足够的影响力,不足以充分合理地向社会各界论证检察制度的必然性与科学性,不足以深刻有力地服务检察事业的未来。

  靠什么改变检察理论研究量少质弱的窘境?

  “实施精品战略,加强理论创新”——朱孝清副检察长提出的这一路径,使与会代表感受到了强烈的责任与压力。近几年检察理论研究的实践表明,泛泛之论产生不了影响力,哗众取宠也常常会贻笑大方。只有不断推出思考成熟论证严谨的精品特别是重大课题的精品,才能从容应对当前检察制度面临的种种挑战,才能合理解释检察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才能清晰透彻地指明检察事业发展的方向与前途。

  如何推陈出新,不断创造检察理论精品?结合这次理论年会的精神,笔者以为,关键是两点:第一是研究理论热点,细化重大问题。贾春旺检察长去年在南京会议上提出的需要重点研究的五个方面问题,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检察权配置、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都是现实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些带有方向性的问题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需要不断细化,从而分门别类地进行重点突破。比如,中国职务犯罪侦查权为什么属于法律监督权?职务犯罪侦查与诉讼监督之间的契合点在哪儿?这样细化之后就会使问题变得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精深,研究起来也就越来越不易。因此,广大研究人员要积极参加高检院每年确定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招标活动,确定主攻方向,联手攻克难关。第二是加强理论创新,锤炼精品之作。检察理论研究需要相当数量和规模的一般性研究成果,但是更需要有深度、有影响、有决策价值的精品之作。离开了精品的引领,理论研究就容易陷入低水平的重复。因此,检察业务专家和其他高层次研究人员要有精品意识,通过不懈努力,把自己的研究成果锤炼成精品之作。精品成果除了论证严密、言之有物以外,重要的是观点新颖,有所突破,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人云亦云不可能产生精品,陈词滥调更是让人恹恹欲睡。结合当前的理论研究现状看,今后关键是要从中外宪政制度、中外检察制度、中外监督制约制度等方面的对比分析中,从检察工作规律的探求总结中,从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中进行理论创新,为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创造检察理论精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它需要吸纳各界智慧,整合团体力量,联手攻克难关。广大检察理论研究人员要以开阔的视野,扎实的功底,有力的论证,通俗的语言,通过包括在权威报刊和知名期刊上发表检察基础理论作品在内的多种形式和手段,共同推动检察理论研究的繁荣与发展。(王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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