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王锋(化名)等二人涉嫌非法拘禁案在杭州市某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号法庭开庭,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由法官独任审理。张学辉律师作为王锋辩护律师出庭辩护。王锋亲属及另一被告人亲朋好友数十人到法庭参加旁听。 本次庭审过程并不象通常那样顺利,当公诉人读完刑事起诉书后,独审法官问公诉人:你起诉书上明确王锋是从犯,那么谁是主犯?因为起诉书中并未提到,请公诉人明确一下。公诉人显然没有料到会有此问题,回答到,本案另一被告人及在逃某某是主犯。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词时说,王锋07年曾因防碍公务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这次又犯非法拘禁罪且是在五年之内,是否构成累犯请法庭审查认定。 张学辉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认为,王锋此次涉嫌非法拘禁情具有节轻微等多项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以及属从犯的应当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应当在拘役以下量刑并可适用缓刑,因此,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的规定,不应当认定为累犯。 法庭在听取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宣布:因控辩护双方对王锋是否构成累犯观点不一,案情发生变化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继续审理,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现在休庭。 休庭后张学辉律师上前与独审法官沟通,法官解释说,控方对被告人王锋是否构成累犯指控不明确,而辩方又认为不构成累犯,这样案件就变的较为复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条件,所以转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继续审理,否则涉嫌程序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