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住案件的事实环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阅卷、提审和调查访问,从犯罪的手段、年龄、性别、犯罪性质等方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及社会原因。在掌握全部案件材料的前提下,找准教育、感化的突破口。
二是抓住案件的审判环节,把庭审帮教贯穿于案件审判始终。在庭前调查阶段,注重认真审查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弄清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学习环境、朋友环境等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从中找出他们的犯罪根源;在庭审阶段,既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又注重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对每一犯罪事实,深入浅出地分析犯罪的原因,促使未成年犯罪人明确其中的危害,悔过自新,配合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在案件宣判阶段,不仅仅是宣判案件结果,而且告知对其判决的理由、有关的法律规定,让失足未成年人明白违法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利于今后改造。
三是抓住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这一环节,增强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效果。要与公安局、检察院相互配合,并注重与未成年人家长、亲友或所在基层组织配合,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侥幸心理,从犯罪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分析入手,进行帮教。
四是抓住法律文书说理这一环节,把刑事判决书作为宣传法律的重要阵地。在制作未成年人的刑事判决书时,把“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融入其中,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在事实部分,对于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走上犯罪的原因等用一定的篇幅加以概述;在说理部分,对于量刑时量刑情节,及未成年人的作案动机、目的及其一贯表现等内容作必要的分析论证,促使未成年人认罪服法,改过自新。
五是抓住缓刑回访这一环节,为未成年犯罪人改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在未成年犯罪人交付执行前就落实好改造措施,首先是落实好管教单位,组织好帮教小组;其次是建立思想汇报制度,掌握未成年犯罪人不同时期的思想状况,要求未成年犯罪人每月向案件承办法官汇报改造情况,并建立起缓刑回访考察制度,切实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李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