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西安“宝马彩票案”真相大白(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一、承包商杨永明与体彩中心
  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西安宝马彩票事件,最近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们栏目在4月11日曾经率先了批露了这次彩票中有承包商介入彩票销售。如今这位名叫杨永明的承包商,由于在彩票销售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已经被西安警方拘捕。而在此前,杨永明在接受我们记者采访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可用人格做担保,没有做假。

  杨永明:拿我的人格做担保,我在这里面没有任何做假做弊的行为。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在法律面前,用人格担保是苍白的,事实才最有说服力。由于涉嫌做假,杨永明目前已被西安市警方刑事拘留。现在我们再来简单回顾一下这次事件的情况。
  3月23日,西安小伙刘亮拿着一张图案为草花k的特等奖彩票,在西安市五路口的彩票销售现场抽中了一辆宝马轿车。但没想到两天之后,他被告之彩票是假的。
  陕西省西安市体彩中心主任樊宏说:“从这次事件来看,就是刘亮持的假彩票来领的奖。”
  而刘亮说:“彩票中心有个别人调包,或者制假。”
  我们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假票风波所涉及的其实并非只是彩票中心和刘亮两方当事人,还有一个重要的第三方,那就是这次彩票的承包商杨永明。
  记者:“刘亮的那张票,最后是由谁在保管?”
  陕西省体彩中心发行部副部长吴燕华:“是由杨永明。”
  杨永明多年来一直在陕西的即开型彩票市场上承包发行彩票。记者调查发现,2000年的时候他就涉嫌伪造假公证书,冒领一笔二十万元的大奖。
  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斑:“那么划帐的时候,就要按照这个数字划到承包商的帐上。”
  记者:“承包商是谁?”
  王晓斑:“当时的承包商就是杨永明。”
  4月11日,我们栏目播出了西安宝马假彩票事件背后有承包商在发行彩票的内幕,而这个承包商在四年前就曾造假的劣迹也浮出了水面。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观众提出这样的疑问:彩票既然是国家发行,为什么还会出现杨永明这样的个体承包商?一个有做假前课的人,为什么还能继续承包彩票?这中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利益关系?带着这些疑问,我们的记者在西安继续进行了调查。
  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记者看到了两份中国体育彩票即开型规模销售承销合同。这两份合同的甲方都是陕西省体彩中心,而乙方都是杨永明。
记者注意到,这两份合同规定:杨永明必须在2003年1月10日起至2005年1月9日止,完成即开型中国体育彩票规模销售3300万元。销售地点为西安、渭南、延安等城市。
  合同还规定:杨永明负责彩票销售现场棚架、人员安全等问题,并承担一切经济风险和各项支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彩票销售过程中如有彩票丢失、亏款、超兑奖金、假币、票据短缺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杨永明赔偿和承担。而杨永明得到的好处是:从彩票销售资金中分得11%的发行费。
  代表陕西省体彩中心和杨永明签订合同的人叫张永民,他是陕西省体彩中心副主任。
  陕西省体彩中心副主任张永民:“我们现在叫合作伙伴。”
  然而据记者了解,这种合作方式并不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2003年,财政部关于印发《即开型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彩票机构不得采用承包、转包、买断等形式对外委托彩票发行和销售业务。既然不允许彩票对外承包,为什么陕西省体彩中心还要与杨永明签订这样的合同呢?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这种通常做法的背后,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王小斑说:“因为现在这个彩票市场不太好做,就是说风险很大。”
  记者:“你所说的是即开型彩票?”
  王晓斑:“对,即开型彩票风险很大。”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彩票募集资金的分配比例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销售额的50%,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15%,而且在发行费中还要向彩票印制单位支付3%的彩票成本。对于彩票发行机构来说,这意味着前期投入和后期收益都只能来自于12%的发行费。
  如果以发行1000万元的即开型彩票为例,发行机构获取的发行费最高只有120万元。如果发行机构在前期的投入,比如广告、场地租金、销售人员工资等等方面支出了100万元,那么在完成1000万的销售之后,可以净赚20万元。当然,这只是理想的结果,实际上许多彩票的发行都无法做到完全销售,比如广告宣传效果不好,或者碰上下雨天购买彩票的人少,还有其他的原因等等,如果最后彩票只销售了600万元,那么发行机构所能得到的发行费只有600万元的12%,也就是72万元,这笔收入和前期的100万元投入相比,亏损额为28万元。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许多彩票发行机构往往选择和承包商进行合作。br>  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斑说:“如果要是承包商承包了,发行机构没有什么风险,它就没有风险了。”
  在陕西省体彩中心和杨永明签订的合同上,记者注意到,作为承包商的杨永明承担着一切经济风险和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为此,他分得了11%的发行费;而无需承担任何经济风险的陕西省体彩中心,也能从中分得1%的发行费。对于陕西省体彩中心来说,这显然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可是承包商们为什么又甘于冒这样的风险呢?
  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斑说:“发行商为了啥?发行商它是为了利益,它不是说为了公益事业。它的出发点,第一肯定是它要获利。它不获利它不会做这件事情。”
  既然发行即开型彩票的风险很大,那么承包商又如何能保证自己获利呢?王晓斑告诉记者,承包商获利的途径只有两个,一是减少支出,节约成本;第二就是操纵大奖,据为已有。
  记者:“很多彩民都认为他们去摸这个彩票是在碰运气。但是听你那么一说,好像这个彩票,他们能不能中着大奖其实是人为控制的?”
  原陕西省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斑:“能不能中大奖也不能说都是人为控制的。我不是说全国,我是说就我碰到过人为控制的,在做这个彩票的时候它人为控制了。”
  记者:“这样的情况,据你所见所闻普遍吗?”
  王晓斑:“我反正这个圈子比较小,在陕西这边即开彩票,就是说大一点的市场几乎都有,杨永明做的市场几乎都有。”
  王晓斑告诉我们记者,承包商杨永明的做假行径,在业内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但奇怪的是,他不仅没有因此被清退,陕西省体彩中心反而继续扩大杨永明的承包金额,从2003年的1500万元,上涨到2004年的1800万元。今年,杨永明甚至还被陕西省体彩中心封为即开规模彩票的销售主管。而有了这样宽松的环境,杨永明造起假来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