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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从略)

 

 

 

 

 

    附: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或照片,一式2份。

    二、图的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的绘制

    1.线条

    ①绘制所用线条应为黑色,不易褪色

    ②不得用蓝图。

    ③必须使用绘图仪器绘制。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

    3.剖面线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

    4.比例

    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

    5.尺寸

    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2/3(线性)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五、图或照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解释,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六、照片

    照片按照顺序将一角粘贴在本页正面,粘贴的图纸上方最少留2.5厘米空白。若一张表格纸不够,可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贴。

    请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照片各1份。

    七、立体外观设计产品,应当提交正投影六面视图和立体图(或者照片);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应当提交两面视图。

    正投影六面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在相应视图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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