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意见》(沪证司[1998]137号)及《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59,088,596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2,938,517股,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5,956,648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0,193,431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4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三、你公司向法人股股东和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