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关于调整市房管部门管理房屋锅炉供暖收费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根据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房管部门管理房屋锅炉供暖收费请示的通知》(京政发(1987)141号文件)第六条:“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房管局另行拟定”的精神,制定了《关于调整市房管部门管理房屋锅炉供暖收费的具体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1988年1月5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
»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收费的标准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1999年全国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
第二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名单
»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为调整全国白银、银元收兑办法及牌价由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