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38号文件的要求,全国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999年8月开始,组织对列入1998年国家原油分配计划的小炼油厂进行了产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检测,目前已全部完成。经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第二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和取消原油配置计划指标的企业名单(共51家,见附件)发给你们,其中:应关闭小炼油厂38家(产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28家,及新发现的计划外小炼油厂10家),取消原油配置计划指标的企业13家。列入名单的小炼油厂要在2000年4月20日前全部予以关闭。
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当地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不得为其组织或安排油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堵住这些小炼油厂的供油渠道。凡违反规定,继续为这些小炼油厂组织或供应原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公布名单,成品油批发和零售单位一律不得收购其生产的成品油。对违规收购和经销的单位,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要依法清理债权债务,银行要停止信贷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请于4月30日前,将这批小炼油厂的关闭情况报全国清理整顿办公室。5月中旬,全国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执行情况组织检查。
附:第二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和取消原油配置计划指标的企业名单
一、违规建设、未列入1998年国家原油分配计划的小炼油厂(10家)
河北省
1、黄骅市寄达石油化工厂
2、黄骅市兴发石油化工厂
3、黄骅市黄港石油净化厂
4、黄骅市仁达石油化工厂
5、南大港农场一分厂间池化工厂
6、南大港农场五分厂柏油厂
7、南大港商业公司龙禹化工厂
8、南大港残联新兴化工厂
浙江省
1、兰溪新科石油化工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炼油厂
二、产品质量或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小炼油厂(28家)
黑龙江省
1、大庆市福利油脂化工厂
2、佳木斯北佳化学公司
吉林省
1、前郭石化有限公司炼油厂
2、长春16军炼油厂
辽宁省
1、盘锦兴隆台石油化工总厂
2、沈阳军区盘锦石化厂
3、防化兵实验厂
4、葫芦岛油脂厂
内蒙古自治区
1、开鲁石化厂
2、锡林浩特稠油厂
3、阿旗绍根石化厂
河北省
1、邯郸市石油化工厂
山东省
1、山东省博兴县石油化工厂
2、东营市特种油品厂
3、济南黄河股份公司
4、山东海洋化工集团炼油厂
河南省
1、濮阳市第一石油化工厂
2、濮阳中原石油化工厂
3、濮阳县文留石油化工厂
4、濮阳市胜利化工厂
5、清丰县前进化工厂
6、河南省长垣县化工总厂
江苏省
1、建湖石油化工实验厂
重庆市
1、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2、重庆市北碚石化厂
四川省
1、四川省遂宁市凤台炼油厂
石油集团
1、大庆石油学院实验厂
2、江南炼油厂
三、取消原油分配计划指标的企业(13家)
黑龙江省
1、哈尔滨市化工集团
吉林省
1、开山屯纸厂
2、四平化机厂
辽宁省
1、沈阳新城化工有限公司
2、沈阳石油化工厂
3、盘锦天然气化工厂
江苏省
1、常州石油化工厂
湖北省
1、湖北省荆州市石油化工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新疆化肥厂
天津市
1、静海第二化肥厂
2、汉沽石化厂
石油集团
1、辽源石油化工厂
石化集团
1、天津石化研究所
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