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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经济发展,壮大村级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脱贫转化,实现全面小康,促进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根据《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锡委发[2003]34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3]50号)精神,现就在全市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全局观念,认清重要意义 
  1、百村奔小康工程是指从2004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2003年度村级可支配收入低于20万元,村级收支平衡困难,农民生活比较困难的103个经济薄弱村,进行全方位、多途径、强力度的帮扶,发展村级经济,改善发展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转化,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 
  2、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农村“两个率先”建设,实现全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目标的重要基础,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的重要基础,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把握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 
  3、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方针,以增加村级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实施政策扶持和结对扶持相结合,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村级发展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转化,实现全面小康,推动和促进全市“两个率先”建设。 
  4、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从2004年到2006年,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使80%以上的经济薄弱村的村级年可支配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村级收支状况和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5、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是:因地制宜、增强造血功能的原则,改革创新、完善脱贫机制的原则,结对帮扶、形成强大合力的原则,远近结合、确保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实施政策倾斜,加快转化步伐 
  6、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农业税征收改为“镇村代交、市(县)区补贴”后,经济薄弱村代交部分由市(县)区、乡镇财政承担;对经济薄弱村原享受的农业税留村使用的额度保持不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确保农民负担稳定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通知》(苏办[2002]99号)精神,村级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工作、民兵训练等四项公共社会性支出,纳入市(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实行全额补贴。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帮助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特别困难的经济薄弱村,各市(县)区财政可以进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7、实行税费超基数返还政策。经济薄弱村上交的本村范围内经济组织产生的地方性综合规费,以2003年实交数为基数,实行基数包干,超基数部分由所在乡镇在次年一季度全额返还给村,一定3年不变。经济薄弱村新办企业、引进投资项目(包括建在乡镇工业园区中的)上交税收的市(县)区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在次年一季度全额返还给村,一定3年不变。 
  8、实行信贷优惠政策。各级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经济薄弱村建造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发展租赁业,实行土地入股,开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过程中,要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要完善农民小额贷款制度,适当放宽限制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经济薄弱村农民发展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发展家庭经营、家庭手工业、庭院经济和其他增收项目,市(县)区和乡镇财政给予贷款贴息。 
  9、实行集体留用地发展政策。农村城市化推进中,涉及征用经济薄弱村土地的,实行留用地制度。可以按全村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实有集体农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城镇功能规划区内划定留用非农建设用地,引导经济薄弱村建造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出租,以土地入股联合参与非农产业项目开发或自行开发建设,扩大村级收益。条件许可的乡镇,可在规划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建造标准厂房或在市镇建造商业用房,分配给经济薄弱村,供其使用或出租。 
  10、实行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市级建立全市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各市(县)区相应建立专项资金。各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经济薄弱村新办企业、建造标准厂房和商业用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发展“双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项目、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的补贴和奖励。对市级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市(县)区、乡镇要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配套。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 
  11、实行脱贫激励政策。对经济薄弱村年度经济发展、财力增长、农民收入增加成效显著的,提前实现脱贫转化和按时实现脱贫转化的,各级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资产经营,增强造血功能 
  12、加强经营性资产的创收。全面清理核实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把集体所有已开发的土地、厂房、固定设备、水电设施等有限的经营性资产整合好、利用好,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获利能力,实现集体收益最大化。原村集体所有的厂房、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原则上不再拍卖变现,实行租赁使用。引导经济薄弱村对可以直接扩大村级收益的经营性资产,加大投资力度。如增加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建造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和商业用房,发展村级配套型加工项目等。引导和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沉淀性资产的盘活,逐步化解村级债务问题。 
  13、加强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在加快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各级要支持经济薄弱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促进资源性资产的有效保护和加快升值。在加快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开发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给予农民的各种补偿必须按时足额到位。要大力整治和开发利用集体所有的“四荒”(荒山、荒水、荒地、荒滩)资源,兴办股份合作制或招标承包经营农、林、渔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办法,参与非农产业建设,努力盘活集体闲置土地,增加村级土地收益。 
  14、加强公益性资产的管护。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建设的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和闲置校舍、敬老院、村级泵站、医疗卫生设施、村级办公用房等公益性设施,要加强管理维护,保证完好使用。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走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不断提高公共事业建设的综合效益。 
  五、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发展机制 
  15、全面实行村干部公职化管理。对经济薄弱村镇管干部的基本报酬实行市(县)区、乡镇财政统筹,率先实行公职化管理。同时,对村干部历年欠发工资,各级要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16、加大行政村撤并工作力度。对部分人口较少、班子薄弱的经济薄弱村,可以按照“区域规模并大、经济实力并强、组织结构并优”的要求,采取以强并弱等办法进行撤并。同时,按照“精简、效能、高效”的原则,合理配备村级工作人员。经济薄弱村一般配备镇管干部3名,村条线干部4-5名,推行交叉兼职,精简人员,减少村级开支。 
  17、大力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加快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对目前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多,但资源性资产较多的经济薄弱村,要加快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社员在其中的资产份额;当资源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或者转化为货币资产时,则正式启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作机制,确保现有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拓展增收渠道。 
  六、加强人才建设,提升致富能力 
  18、切实加强领导人才建设。按照“能人治村”思路和重点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的要求,通过上级机关年轻干部下派、从优秀企业经营人才中选拔、优秀青年竞争上岗等多种途径,真正把熟悉经济管理、办事公道正派、乐于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同志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加强经济薄弱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增强宗旨观念、法制观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双带”(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在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村委会、民兵、妇女、团组织等村级自治组织和配套组织建设,把村级班子建设成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集体。 
  19、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各级要高度重视人才战略,制定优惠政策,帮助经济薄弱村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吸引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等各种专业人才到经济薄弱村发展事业,创业成业,做到各种人才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薄弱村工作,人事关系可以挂在市(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20、切实加强创业人才建设。各级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和条件,帮助经济薄弱村开展各种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农民的创业能力和致富能力。教育和引导农民树立强烈的创业意识,努力提升人力资本,充分发挥各种资源效用,大力发展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经营,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各市(县)区劳动、农林部门每年都要免费为经济薄弱村的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提供两期以上的工业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劳动力都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要通过教育培训,为经济薄弱村培养大批种养能人和致富骨干。有计划地组织经济薄弱村的劳动力到区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承包农业工程,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大劳务输出,增加务工收入。 
  七、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21、强化组织领导。市成立无锡市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揽全市百村奔小康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县)区、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建设规划,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22、强化结对帮扶。各市(县)区要组织领导干部、机关部门、骨干企业、经济强村与经济薄弱村建立结对挂钩帮扶制度,帮助经济薄弱村协调内外关系,落实扶持政策,开展招商引企,争取资金支持,加快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转化。特别是挂钩部门和挂钩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定期送科技、送信息到村,组织实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高科技种养殖项目和配套加工项目,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23、强化责任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责任制,对工程建设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要按照3年脱贫转化的总体要求,强化建设进度安排和各级责任分解,确保百村奔小康工程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建立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季度例会制度,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各级要加强百村奔小康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把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党政、挂钩部门和企业、镇村干部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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