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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委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信息委、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生产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现将信息产业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信传明[2004年]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珍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建立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二、开展专项检查,防患于未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应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以及特种气体、液体的储存和装运情况等进行大检查,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预案。检查结果请于6月15日前书面报我委。

  三、严格安全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长效防范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的技术水平;认真实行质量和标准管理,优化管理制度,完善专业工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加强安全保卫值班,杜绝麻痹大意。

  四、我委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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