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典防治办公室关于巩固非典防治成果切实加强非典防治常态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当前,非典防治工作已进入了常态管理阶段。但由于对非典的病原、病因和传播途径还没有完全掌握,诊断和治疗还缺乏有效的手段,疫情还有反复的可能。对此,各地、各部门绝不能放松警惕,要继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非典防治常态管理,稳定和保持相应的组织领导和防治工作体系,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经常性防治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非典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范疫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非典防治预案,严防非典疫情反复
要在全省各个层次原防治预案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治的新进展和新要求,吸收前阶段非典防治的实战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非典防治预案。要在已经建立的非典防治组织领导体系、群防群控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疫情监控报告体系和医疗物资供应体系的基础上,以构建严防严控的四道防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措施,规范操作流程。对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的防治工作预案和操作办法,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疫情监测与控制、医疗救治、信息发布、物资保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切实贯彻健康人员就地预防,有密切接触史的就地隔离观察,已确诊的疑似病人和临床诊断病人就地治疗的“三就地”原则,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岸隔离、早治疗。确保一旦发现非典疫情,能立即全面恢复启动已经形成的非典防治工作四道防线和五大体系,并迅速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的再输入和扩散、蔓延。
二、继续保持非典防治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落实非典防治的各项责任制
要继续稳定已经形成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党政军群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落实非典防治工作责任制,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防反复意识,保持高效有序的工作状态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实行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治工作,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防控非典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群防群控体系。
三、坚持现行的非典疫情报告制度,落实疫情报告责任
要继续健全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坚持并完善现行的疫情报告制度,形成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体系和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对口负责医疗机构疫情监测,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追踪调查处理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就诊管理,做好非典防治的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动态储备
要继续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的非典防治工作。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的原则,完善全省医疗机构已经设置的发热门诊,加强发热病人接诊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预诊、登记、排查、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个人防护等工作。保留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隔离留观病区,保证隔离设施及救治设备的完整好用。本着常抓不懈、有备无患的要求,保留定点医院的隔离病区、病房及各种救治设备。要根据前阶段防治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做好非典防治的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动态储备。
浙江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