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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海口市园林局、三亚市园林局:
  公用事业行业安全关系公共财产安全、社会公共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2007年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公用事业行业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并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对辖区内公用事业行业的安全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和违规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检查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CNG汽车加气站、燃气分销网点等设施设备检查;加强对非法经营燃气供应市场的查处;加强对充装不合格或超期未检测钢瓶的查处;取缔违章压占燃气管网设施,落实紧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和演练情况等。
  二、加强公园、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检查,重点检查人流集中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状况,包括景区内危险地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三、加强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加强照明安全用电和节日景观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伤亡等事故发生。
  四、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安排工作,完善事故快报制度,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要建立健全属地行业应急救援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种事故。
  五、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以确保春节期间有关安全无事故。
  六、各有关单位请于2007年1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处处理情况(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已报送的单位可不用重复报送)和节日值班安排表报我厅城建处。
  我厅将于2007年1月22日至26日对有关工作进行抽查。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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