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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学习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出的要求,现就利用寒假组织我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学习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专业教师到企业学习的目的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实践为基础,理论为指导,做到实践与理论的统一。使专业教师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基本功,通过到企业深入学习提高动手能力,并以此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进而争取拥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习内容:以现代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产品为学习主要内容,了解企业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知识技能的要求,克服只掌握教材上的知识,而不能掌握最新的先进设备原理和操作方法的不足,很好地将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三、学习办法: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教师联系学习单位;没有条件的学校可由教师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学习单位,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函件等,介绍教师到企业去学习。提倡内地教师利用回家度假机会到当地大型企业考察学习。教师要在考察过程中与企业建立关系,为以后完成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的实践任务打好基础。
  四、学习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对教师到企业学习进行动员,布置任务,做好有关安排,无特殊原因的教师不得请假。到企业学习的教师可不安排假期值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到企业学习的教师以适当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每位教师在企业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学习结束后,每位教师要向所在学校提交一篇学习情况汇报材料。提倡非专业课教师也到企业了解企业对所任课程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同时选择一种与所任课程相关又适合个人学习的技术技能,以便今后进修学习。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到企业学习档案,及时了解教师学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以便总结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情况。
  五、学习时间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学习时间从2007年1月20日起至2007年3月20日止。具体时间由所在学校或教师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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