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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发行帐表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分行:
  近年来,为了加强货币发行工作的管理,先后规定了发行回笼每日报、旺季现金投放匡计月报、发行库和业务库券别月报、分币旬报等报表制度。执行以来,绝大部分行能认真编报,为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情况提供了数据。同时在发行基金偏紧的情况下,为各行及时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底,使去冬今春的现金调拨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当前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发行帐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行每天发行回笼电报数字,是向国务院提供货币发行情况的主要依据,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目前少数行还存在着上报不及时,整理期月度划期不准、代号用错、不按规定期限上报,节假日前后不按日上报等问题,影响了汇总数字的正确反映,必须切实加以改进。各省、市、自治区分行要采取措施,力争做到基层行的发行、回笼款,分行能在次日汇总上报,电讯不便的地方,也必须在第三日汇总发出电报;月度整理期数字在划期准确,在月后四日内汇总上报总行,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凡有发行回笼者必须按日汇总上报,尤其在节假日前后,不能因假期原因而减少电报。

  二、发行库制度第二十三条原定“发行基金对帐单”分行在月后二十日报总行。为了及时核对帐务,保证发行帐表数的准确,现修改为月度整理期结束(月后四日)上报。发行基金券另月报庆抓紧在月后十日前汇总上报,并做到总数与券别细数相符,库存合计数与发行基金帐余额相符。

  三、目前旺季投放高潮已过,总行(81)银发字第304号《关于做好旺季现金调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行每日上报的现金投放匡计、要款计划和业务库存券别月报,自二月份起停报。停报以后,各行申请调入发行基金时,仍需要事先编报调拨计划。
  关于分币旬报,由于不少地区分币供应仍较紧缺,总行需要及时了解情况,应继续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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