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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工业领军企业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工业领军企业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工业领军企业的决定

  (大政发[201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在工业系统实施了“百亿工程”(即打造1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百亿工程”实 施以来,全市工业企业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节能减排的力度,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涌现出一批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行 业领军企业,对我市工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拉动作用,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市政府决定,授予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十一五”期间实现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工业企业“大连市工业‘十一五’规划百亿工程领军企业”称号,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跨越。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大连市工业“十一五”规划百亿工程领军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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