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内部明电部委号0743)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25号)要求,现将我省商贸流通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使隐患排查工作具备广泛性和深入性;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落实,使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暴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海西首善之区、迎接2008年奥运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08年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餐馆、旅店、重要商品储备设施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在此基础上,督促我省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督促各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重点排查治理范围
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餐馆、旅店和会展展馆以及承担存储肉、糖等重要储备商品的设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措施
各级内贸主管部门要督查、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监控设施,建章立制,全面、认真排查隐患,治理簿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防范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绩效考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强化安全监控设施。列入重点排查治理范围的商业场所,要实现安全监控不留死角,其他商业场所要对重点部门加强监控,覆盖率不得低于80%。
(四)从严排查安全隐患。对于简易设施要定期检查、加强维护,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排水设施畅通,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全面治理簿弱环节,消除隐患,重点针对踩踏、火灾、风灾、水灾、冰灾、危房等事故或灾情隐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经营主体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按规定取得工商、消防、环保等相关证照。
2.场所的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合规并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
4.确保防火、防烟分区设置达标;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
5.配备电力应急设备,确保安全指示标志的设置和连续性及安全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的完好。
6.确保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完好状况。
7.从速从严纠正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做法。
8.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周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9.落实双语应急广播及覆盖范围。
1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落实、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与物业管理部门消防联动机制。
(五)制订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处理机制。预案体系应包括总预案、各类灾害应急子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疏散的组织及现场指挥、疏散路线的选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疏散救人所需的救援车辆和技术装备以及需要调集的各种协同力量等。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邻有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储备应急救援必需的物资、装备或落实能调集的应急物资、装备的渠道。组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实施各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到每年各应急预案至少演练一次。
(六)规范促销行为。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福建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若干规定》(闽经贸商业[2007]630号)的规定,将安全应急预案向公安机关备案。禁止组织有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和秩序混乱的各种促销活动。
(七)经营主体必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治安管理。
五、排查治理的步骤
(一)责任主体进行排查治理。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使用等制度,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要逐级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并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认定和治理并登记建档。
(二)各级内贸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领导机构,联络员制度和举报电话,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企业上报以及重点排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对其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行业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
(三)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各级内贸主管部门、商贸服务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整改期限、投入大小,分别确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为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各级内贸主管部门要对已发现的隐患,分别确定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分级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提交上级挂牌督办。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摘牌,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隐患治理的督查与总结。各级内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和排查治理登记建档情况、已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等。
六、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时段安排,依据上述排查治理的步骤,指导督促商业内贸企业抓住各个时段工作重点,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整个过程,确保有效推进。
(一)第一时段:2月至4月。主要工作是做好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督促责任主体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5月至9月。主要是监管主体进一步加大对责任主体自查自改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于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要制订具体方案、落实责任、投入专门资金进行解决。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奥运会”期间各类商场、市场、旅店和会展展馆以及承担存储肉、糖等重要储备商品的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加强节庆期间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举办重大促销等活动的企业,一定要督促其制订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提早进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火灾等重大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固经营设施。
(三)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做好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重点指导督促商业内贸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寒潮、防冻裂泄漏等措施;总结隐患排查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及要求。同时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防止隐患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开展“回头看”的再检查工作。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