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准备。需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各部门或县区于会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市政府,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综合科列入会议议题。
二、议题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将收集的议题及时交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将议题按程序分别报经分管副主任、分管秘书长和分管市长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由综合科汇总将拟上会研究的议题报送秘书长和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材料准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由承办单位拟定,原则上于会前7个工作日报市政府。会议材料要言简意赅。市政府办相关业务科室对承办单位拟定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列出汇报单位、列席单位。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凡是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议题,会前必须经由分管市长或分管秘书长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方可上会,未协调一致,不予上会。特别紧急亟需上会研究的议题,会前来不及协调而又存在不同意见,必须将分歧意见如实列出,并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四、议题安排。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根据会议议题的轻重缓急和涉及部门多少,安排议题顺序,送秘书长审阅,并报市长审定。市政府常务会每次安排议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项议题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五、列席人员。会议各项议题原则上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需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经同意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汇报,汇报单位参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列席人员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限1人参加,不得随意带员参会。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相关文字科室负责人可根据会议内容到会旁听,每科室限1人参加。
六、会后督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报市长签发。议定事项的承办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和抓好落实,办公室综合科要会同督查室及相关业务科室抓好检查督办,确保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