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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百姓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通知》( 国质检明发[2006]66号 ) 精神和省局的要求,现就加强“两节”前食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质量安全控制不严,甚至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各分局要结合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特点,立即安排对粮食加工品中陈化粮、食用油中地沟油、酱油中非食用蛋白水解液、辣味制品中“苏丹红”、肉制品中非食用亚硝酸盐、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碳酸饮料中非食用级二氧化碳、方便米线中硼砂、膨化食品中严重酸败油、糖果制品中滑石粉、茶叶中非食用色素、白酒中甲醇、酱腌菜中工业盐、黑木耳中硫酸铜(镁)、西瓜子炒货中烧碱、水产制品中禁用鱼药、腐竹中吊白块等17种可能存在的非食用原料非法行为进行生产企业现场专项检查,同时,各分局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非食用原料的检查重点。
  各分局要切实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原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两节”期间要加大对使用非食用原料的监管和打击假冒伪劣的工作力度。一是建立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控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三员”作用,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二是健全原料使用日常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的索票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风险预警制度。对行业内可能存在使用非食用原料等非法行为,认真做到早预警、早预防、早排查、早处理。四是继续实行生产加工企业杜绝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凡是发现故意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3年内不得申请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目前,我市共有约有360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约80%为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普遍存在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条件差的问题。各分局要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百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帮扶和惩处两手抓的力度,严密监管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小企业小作坊不出大问题。一是“两节”期间要继续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重点针对节日热销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加大巡查和回访力度。对不具备索要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条件的农村小作坊,要清楚原料来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感观检验,必要时抽样检验。二是严格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防止节日期间产品因市场供不应求而降低质量安全水平。三是要严防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要加大排查力度,杜绝死角,严防个别行为破坏整个地区、整个产业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重点检查未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除个别边远地区的少数地方政府同意有条件保留的无证食品生产企业外,对其他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且须持证生产的(即:无证生产小麦粉等5类和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
  糖果等13类食品将于2007年12月31日起进入须持证生产阶段,届时对无证生产糖果等13类食品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并限期取证;对限期仍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抄告有关部门建议坚决予以取缔。对建议有关部门取缔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不允许其生产的产品出厂。同时,要深入宣传市场准入制度,引导集团消费单位及广大消费者购买获证企业产品。

  四、组织部署节日热点食品专项抽查
  “两节”期间,市局将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方便食品等节日期间热销的食品,组织监督专项抽查。各分局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要及时公布,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市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完善应急反应预案,做好节日值班,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理
  各分局对突发事件要有高度的敏感性,一旦发生,务必要做到反应迅速、果断处置、高效灵活、有效应对。一是做好节日值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二是防范于未然,各分局要预先安排一定的得力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三是加强领导,及时报告。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主要领导必须及时亲临第一线指挥。
  “两节”将至,各分局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扎实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元旦”和“春节”期间检查结果分别于2007年1月10日前和3月9日前报市局监督处。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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