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佛坪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6.8”特大洪灾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全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省委、省政府对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十分重现,发出了《关于搞好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2]32号),明确了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了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为了进一步搞好受灾较为严重的佛坪县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李建国、贾治邦、陈德铭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7月10日,张伟副省长在汉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定了佛坪县恢复重建的具体方案。经过反复论证,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并已报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就佛坪县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佛坪县恢复重建应当遵循的原则
为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继续坚持省政府确定的搞好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外,从佛坪县的灾情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出发,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认识灾情,既要认识到灾害的严重程度,又要看到灾害的局部性,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重建与发展的关系,这是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6.8”水毁的重灾区主要在农村,房屋倒塌和致危数量大,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农田损毁量大面广,修复难度较大。县城城区损毁了一些民宅和商业设施,建在黄家湾的政府机关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损失。重建工作要突出这些重点。
二是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辅之于国家必要的支持帮助,充分调动市、县、乡各级政府和帮扶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国家和省上的大力支持下搞好恢复重建工作。
三是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科学法则,按照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方法,立足当前,规划长远,科学合理地制定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确定后,根据当前需要和财力可能,分清轻重缓急,分年逐步实施。
四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既要加快恢复重建的进度,又要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渠道和用途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保证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保证党政机关和公共事业正常运转,保证“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一个低保”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二、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
佛坪县重建工作任务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做好面上的工作,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搞好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2]32号)的要求,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问题。对灾民的吃饭问题,按实物救济、救灾到户的办法,每人每天供应一斤原粮,一次安排,目前先供应到9月底。灾民的穿衣问题主要通过救灾捐赠的渠道解决。灾民的住房问题,省计委已安排资金400万元,实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不足部分由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分别从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和扶贫异地搬迁资金中解决。
二是按照“政府组织、省市支持、企业帮助、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好长角坝、石墩河、陈家坝三个重灾乡镇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省上救灾工作会议的安排,彩虹集团公司帮建石墩河乡,省医药总公司帮建长角坝乡,省投资集团公司帮建陈家坝乡。
三是佛坪县城的恢复重建问题。佛坪县城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和城市基本功能在洪灾后仍然存在,水毁的只是部分民房、商业设施、堤防工程和自来水厂。因此,应立足重建,整体不动,局部搬迁,适度发展。结合佛坪县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和当前的资源、环境、文化条件,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安全、适度超前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制定佛坪灾后重建总体规划。规划要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评审后,按法定程序由汉中市政府审批,佛坪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到的每个具体项目,按项目管理渠道和程序分别向省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省上各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予以安排。对急需实施的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尽快落实。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抓紧制定佛坪灾后重建总体规划。佛坪县城的恢复重建是整个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予以特别关注。省建设厅和汉中市、佛坪县初步提出了一个框架规划,就是按照“保留一块、调整一块、预留一块”的思路,以108国道为主线,由老城区、黄家湾、东岳殿三部分组成,南北长约3.5-4公里,形成黄家湾居中,老城区和东岳殿位于两翼的一体两翼的规划格局,用地规模控制在1平方公里内,人口规模控制在8000人左右,县城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这一规划构想基本可行,在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由汉中市政府抓紧批复。对于城镇重建规划用地要严格控制,为了抓紧建设,少量用地可先用后补办手续,具体由汉中市、佛坪县商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同时,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灾后重建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设用地由政府统征,掌握一级市场,坚持谁用谁征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减免有关费用。县城部分公用设施的重建,由省计委在中央专项资金内统筹安排。
(二)加快水毁公路的恢复重建。(1)108国道水毁重建由省交通厅负责。具体由省公路局按项目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108国道县城段的恢复重建,在与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由省公路局与市、县共同商定建设方案。(3)在省交通厅安排给汉中市水毁道路抢修资金526万元及计划调整的农村公路建设600万元两项资金中划出550万元,用于佛坪县地方公路的抢修和恢复重建补助,由汉中市交通局负责按项目管理实施。(4)市、县要通过申请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地方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抓好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1)县城供水规划设计、县城堤防规划布设、防汛预警和通讯设备配置等由省水利厅抽调技术人员参与规划。所需投资由省计委从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2)河堤规划要尽可能维持水的流态及走向,尽量避免人与水争地、争河道。规划确定后,由水利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3)县城10处3.68公里堤防,按30年一遇标准设防,按项目向水利厅申报,由省水利厅从特大防汛费中安排。(4)乡镇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年内逐步恢复重建,由市、县按项目管理申报,由省水利厅向水利部申报,争取在西部人饮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抓紧电力设施的恢复重建。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提高电源可靠性,优化电网构架,提高抗洪能力。由省农电局列入农网改造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从洋县桑溪变电站新建35KV线路到佛坪城关变电姑。为确保城关变电站的安全,由佛坪县负责,将变电站护堤工程列入县城堤防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实施。乡村用电的恢复重建结合移民搬迁,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一次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必须经过山上的输电线路,需要砍伐部分林木的,由汉中市政府南省林业厅给予协调解决。同时,公路、城建、水利等部门在组织专业规划审查时,也要吸收电力部门参加。
(五)继续做好灾区防病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由省卫生厅安排85万元,将佛坪县防疫站列入明年全省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由市、县卫生部门按项目管理程序向省卫生厅申报。由省卫生厅安排30万元,用于大河坝、岳家坝两个乡镇卫生院的恢复重建。另外,由省卫生厅安排19万元,用于县防疫站购置一辆冷链车和其它防疫设备,保证灾区防疫的需要。
(六)水毁学校重建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好国家计委下拨的用于学校重建的资金和省财政厅、教育厅下拨的245万元建校专款,依据灾情拨付专项资金,搞好重建,保证学生在9月1日新学年按时开学。
(七)认真做好滑坡地带的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县城关山、老气象站、黄家湾三个滑坡地带的监测和防治,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论证。对确需治理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安排专门经费进行勘查,提出治理方案,向国家申报立项解决。
(八)突出几个结合,争取政策支持。此次重建工作的难点是水毁农田的修复,一是按照水毁前的状况修复,势必再次与河水争道,也无土可取;二是费用巨大,国家目前只有少量的资金渠道可安排使用;三是不利于佛坪县生态环境的保护。应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退耕还林相结合,在“林、特、优”上做文章。由省计委今年再为佛坪增加退耕还林指标7000亩,明年安排20000亩,并增加20000亩荒山造林指标,使大部分土地退耕还林,用于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坚持扶贫与救灾相结合,通过安排扶贫示范乡、示范村项目,增加灾后重建投入;坚持以工代赈与民政救灾救济相结合,搞好灾民房屋重建和生产生活基本设施的恢复。对于因灾毁坏但适宜整理恢复的农田,由市、县按土地复垦项目有关规定申报,省国土厅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九)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非常紧迫、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给予极大关注,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协同努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省政府决定由省计委牵头协调佛坪的重建工作,省、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汉中市成立的灾后重建工作指导小组和佛坪县成立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全力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科学决策,加强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按期完成预定工作任务,真正抓出明显成效。
省、市要成立专门的稽查组,定期检查,狠抓落实,把各项救灾资金安排好、使用好,发挥最大效益。
要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要注意调动各行各业、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奖优罚劣,狠抓落实。
要统筹兼顾,切实安排好佛坪县的各项工作。把恢复重建同主汛期的防汛抗洪有机结合起来,同当前整个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整个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0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