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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绵阳西山立交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绵阳西山立交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交发(2002)号),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西山立交桥新建工程,起于绵阳高速公路金家林互通式立交桥匝道,接涪江二桥,经四川省计委川计交邮[2000]176号文批准建设立项,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251号文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立项。该桥全长800米,引道8.8公里,按一级公路,水泥砼路面建设,工程现已交工验收。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3713万元,其中无偿投资为5113万元,有偿投资为8600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该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领导和统一管理。
  三、试收费期限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止。试行收费期一年后按有关规定报送正式收费文件。
  四、收费站设置:该项目不单独设置收费站点,由绵广高速公路金家林匝道收费站代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的代收事宜请绵阳市交通局与四川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商定,并送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备案。
  五、试行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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