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信阳市平桥区兴建黑马石公墓的批复
信阳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拟建平桥区黑马石经营性公墓的请示》(信民办〔2007〕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平桥区民政局利用平桥办事处黑马石村荒山瘠地兴建黑马石公墓,公墓占地面积200亩。你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平桥区民政局和黑马石公墓,认真遵照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
》、民政部《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我省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认真搞好墓区规划和建设,节约使用土地,控制墓穴面积,加强公墓管理,规范公墓营销活动,注重社会效益,服务殡葬改革。
此复。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摩托车公告产品补充强制性检测项目申报汇总表的说明
»
关于批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的公告
»
关于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暂行规定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
»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